首页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二、 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2009年) 二、 二、 第七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滑50%以上。” 本决定自2009年6月14日起施行。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一、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