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三、 关于修改《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决定(2014年) 三、 三、 将条文中所有“交通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部”,“交通主管部门”统一修改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此外,对条文的序号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2014年9月5日起施行。 《航道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发布。 二、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