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年) 二十九、 关于修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决定(2006年) 二十九、 二十九、 将第十八条改为第三十二条,并修改为:“社会力量设奖延续、变更、注销的情况,由登记管理机关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公告。” 二十八、 目录 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