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2018年) 四、

四、 酒、饮料制造业

17

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

有发酵工艺的(以水果或水果汁为原料年生产能力1000千升以下的除外)

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

单纯勾兑的

18

果菜汁类及其他软饮料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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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单纯调制外的

单纯调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