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一般政策性文件的决定(2022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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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政策性文件

关于我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

发改办法规〔2005〕824号

将第一条第(二)项修改为“其他有关司局负责本司局审批、核准项目招标内容的核准及督促落实。”

删除第一条第(四)项“稽察办负责招标内容执行情况的稽察,并将稽察情况通报投资司、法规司和其他有关司局。”3.将第五条第(三)项修改为“有关司局核准招标内容后,应将包括招标内容核准意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或者资金申请报告批复文件抄送投资司(一式五份)。”

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