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2009年) 六、 关于修改《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的决定(2009年) 六、 六、 第二十六条后增加一条为: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