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 九、 关于修改《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 九、 九、 将第十一条改为第十条,修改为“上市证券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披露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即公司应当在作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决议或决定、监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及时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规定条件的媒体公开披露相关情况。对于一般行政许可事项,上市证券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公开披露监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 引用法条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07)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