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0.0034 ×R+0.2 (4)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4) 0.0034 ×R+0.2 (4) 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2.3分,燃料电池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4分。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