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0.0034 ×R+0.2 (3)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3年) (3) 0.0034 ×R+0.2 (3) 当R小于10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分;100≤R<15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6分。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