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0.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0. 0. 0056×R+0.4 (1) R为电动汽车续驶里程(工况法),单位为km。 (2) P为燃料电池系统额定功率,单位为kW。 (3) 当R小于10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0分;100≤R<150时,标准车型积分为1分。 (4) 纯电动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3.4分,燃料电池乘用车标准车型积分上限为6分。 (5) 车型积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小数。 十一、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