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九、 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 九、 九、 将第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中的“质检总局”修改为“市场监管总局”。 八、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