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四、 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四、 四、 信托投资公司应于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开设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所开账户的开户材料报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备案。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