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一、 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一、 一、 各公司应严格按照《保险法》、《会计法》等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2004年年度报告的编报工作,确保年报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