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十一、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十一、 十一、 保险机构投资者应当与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证券经营机构、托管人等相关机构,做好有关席位、证券账户、交易、清算等环节的各项技术衔接工作,确保机房设施、计算机设备、操作系统软件、数据库软件、通讯设备等系统安全准确运行和信息畅通。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