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十、 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十、 十、 保险机构投资者实行资产全托管制度的,应当将全部股票、银行存款、央行票据、国债、企业债、金融债、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委托托管人保管,并将有关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交由托管人管理。 九、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