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 3. 关于保险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有关过渡办法的通知(2017年) 3. 3. 保险公司在评估其是否从事与保险无关联的重大活动时,应当仅针对其可能赚取收益和产生费用的活动,并应当考虑有关定量因素或定性因素,包括可公开获得信息,例如财务报表使用者采用的该保险公司的行业分类等信息。 (二) 保险公司活动发生变化时的处理 (3)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