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14. 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如果公司在报告期内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说明更换的原因; 十三、 关于保险公司2004年年度报告编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 十三、 14. 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费用。如果公司在报告期内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还应当说明更换的原因; 十三、 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提前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的规定评估责任准备金,编制2004年年度财务报告。 上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会财务会计部反映。联系人:郭菁、栗利玲,联系电话:010-66506115。 附件:1、 资产负债表 2、 利润表 3、 现金流量表 4、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5、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 利润分配表 十二、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