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 5、 以上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 关于保险业做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工作的通知(2010年) (四) 5、 以上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 保险公司应于2010年5月15日之前将准备金计量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报中国保监会备案。本通知发布之后新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在开业申请材料中向保监会报送准备金计量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作为财务制度的一部分。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