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2005年) 二、 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发展水平的工作重点 (六) 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提高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2005年) (六) 二、 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提高发展水平的工作重点 (六) 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要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并实行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确有必要扩大规划面积或调整区位的,应当按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建审批原则和审批程序》的规定报批;建设用地必须以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承接服务外包业为主,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用于大规模的商业零售,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工作。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