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35.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六)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六) 35.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六) 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