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35.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 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2014年) (一) 35. 被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一) 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35.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