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1. 宗地和地籍编号 1.2 地籍编号 1.2.1 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01年) 1.2.1 1. 宗地和地籍编号 1.2 地籍编号 1.2.1 宗地地籍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采用乡(镇)—行政村—宗地三级编号。 1.2 目录 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