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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新版中介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展业证书、执业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2005年)

发布机关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效力 现行有效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 根据新颁布的《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机构管理规定》及《关于发布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指引的通知》(保监发〔2004〕143号),我会对保险代理、保… 一、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订购和发放工作由各保监局负责,各保监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 二、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展业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监制,各保险公司到证书印刷厂订购。展业证书由保险公司负责核发,保险公司不得向未取得资格证书的员工核发展业证书。 三、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执业证书由中国保监会监制,各保险中介机构向证书印刷厂订购,执业证书由保险中介机构负责核发,各… 四、 各保监局要加强对保险公司展业证书和保险中介机构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向未获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发放展业证书和执业证书的,要对公司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 五、 资格证书的印刷费用由中国保监会财会部与证书印刷厂统一结算;发证收费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证人民币5元),并全部上缴中国保监会财政汇缴专户。各保监局… 六、 证书印刷厂:北京宏平保润纸制品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