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2001年) (一)

(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顾全大局,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政策,正确处理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银行债务问题。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的方针、政策,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经济的原则,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地区、各部门要支持和配合金融机构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确保金融资产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