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2001年) 三、 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的报告(2001年) 三、 三、 有关建议 企业逃废债已成为金融资产安全运行的一大隐患,如果不对其采取有效的制裁措施,不仅无法保障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而且扰乱市场秩序,助长破坏市场信用关系的恶劣风气,导致出现重大的金融风险。为此,我们建议: (一)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顾全大局,认真领会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脱困的政策,正确处理企业改革过程中的银行债务问题。要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经济结构调… (二) 金融机构要在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明确各级分支机构抵制和纠正企业逃废债的责任,主动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利用新… (三) 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制度。人民银行要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出发,进一步健全防范和制止企业逃废债的相关制度,加快有关行政规章的制定工作。要进…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