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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2024年) (八)
(八) 加强技术和经营信息司法保护,健全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结合商业秘密所处领域、载体形态、信息特点等,准确确定商业秘密范围,在多份技术文件中记载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的基础上,加以合理总结、概括、提炼的技术方案,或者整套图纸记载的信息集合等,一般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证明采取了保密措施且合理表明所主张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情况下,涉嫌侵权人抗辩权利人主张的商业秘密不成立的,应当提交证据证明。依法处理科技人员“跳槽”引发的纠纷案件,妥善处理商业秘密保护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关系,在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维护好科技人员就业创业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