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一、 关于人身保险新型产品销售区域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年) 一、 一、 中国保监会不对分红、万能和投资连结保险等新型产品的销售区域进行审批,寿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分红、万能和投资连结保险等新型产品的销售区域。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