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2015年) 三、 类型代字 第七条 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2015年) 第七条 三、 类型代字 第七条 确定案件的类型代字,应结合案件所涉事项的法律关系性质与适用程序的特点。 类型代字应简练、贴切反映该类型案件的核心特征,用3个以内中文汉字表示。 每一类型案件的类型代字均应具有唯一性。 三、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