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人民法院除随机抽取案件进行廉政回访外,还应当对当年审结或者执结的下列案件进行廉政回访:

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案件当事人反映存在违反廉政作风规定的案件;

其他有必要进行回访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