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2024年) 13. 关于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的意见(2024年) 13. 13. 处理决定。承办检察官审查终结后,应当制作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审查终结报告。审查终结报告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叙述案件事实,依照法律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人民检察院对审查终结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应当区分情况分别作出提出检察建议、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或者终结审查的决定。 目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