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 9. 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八、 附则 (四十八)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24年) (四十八) 9. 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八、 附则 (四十八)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高检发〔2015〕10号)同时废止。其他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四十七)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