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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寿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业务季度分析有关情况的通知(2001年) 四、

四、 各人身保险公司在第四季度分析报告中,应提供公司全年运行情况的初步分析,待决算财务数据出来后,在每年3月底前上报年度分析报告。年度分析报告应包括机构数、人员情况、主要经营业绩(其中对短期人身保险应单独提交分析报告)、资产负债情况分析、现金流分析、费用状况分析和利源分析,以及公司偿付能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