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2002年) 三、 办理入境及居留便利事宜的程序 (二) 关于为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的规定(2002年) (二) 三、 办理入境及居留便利事宜的程序 (二) 符合办理2—5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Z字签证的外国籍人士,可在入境后由本人或中国有关单位向中国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持Z字签证入境的外国籍人士,可由本人或中国有关单位持一类被授权单位出具的公函以及《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等有关证明文件,向居住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