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一、 基本原则 (二) 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的规定,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 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已经进入中央管理的企业的80个和移交地方管理的12个勘察设计单位(名单详见附表六和附表七),这次改革不再调整其隶属关系。 一、 基本原则 (二) 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参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998〕27号)的规定,一律与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 已经进入中央管理的企业的80个和移交地方管理的12个勘察设计单位(名单详见附表六和附表七),这次改革不再调整其隶属关系。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