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所属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0年) (四)

(四) 移交地方管理的勘察设计单位,与原主管部门解除行政隶属关系后,其领导干部职务及党的关系移交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资产与财务管理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