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 (三)

(三) 职工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