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