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年) 第十七条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