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2016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布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错误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更正。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