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七条 关于严格规范执行事项委托工作的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 第七条 第七条 相关法律文书应当包括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执行函、送达回证(或回执),并附执行公务证件扫描件。委托扣划已冻结款项的,应当提供执行依据扫描件并加盖委托法院电子签章。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