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2000年) 一、 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意见(2000年) 一、 一、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假借“代理”、“专卖”、“消费联盟”、“网络倍增”、“加盟连锁”、“动力营销”、“滚动促销”等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非法经营活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应予以积极配合。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