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六、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5.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的通知(1994年) 5. 六、 《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核准登记事项”的诊疗科目栏填写原则: 5. 只提供门诊服务的科目,应注明“门诊”字样,如“肝炎专业门诊”。 4.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