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1.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的通知(1994年) 1. 1. 需床位总数 (1) 普通床位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2) 分科床位数的计算:按照上述公式中的收治率、床位使用率、住院患者数以分科收治率、床位使用率、住院者数替换即可。 (3) 各级医院床位数的确定:首先组织专家论证不同级别医院就诊的分科病种,然后由分科病种床位数分别计算出各级医院床位数。 (4) 各级医院设置数的确定:依一、二、三级医院床位数及其服务半径、可行性确定。 (5) 专科医院设置数的确定:依人口总数及其构成、居民的专科疾病发病情况、服务半径、卫生资源状况确定。 (三)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