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4年) 4.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14年) 4. 4. 员工享有标的股票的权益;在符合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情况下,该权益可由员工自身享有,也可以转让、继承。员工通过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权益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依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行使;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离职、退休、死亡以及发生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事由等情况时,其所持股份权益依照员工持股计划约定方式处置。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