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6年)
发布机关
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效力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06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