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07年) (一)
(一) 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坚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适当减少中央财政赤字,继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2007年,中央财政赤字拟控制在2450亿元,比上年预算赤字减少500亿元。合理安排财政超收收入。狠抓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缩减长期建设国债发行规模,合理安排中央投资。建议2007年发行长期建设国债500亿元,比上年减少100亿元;拟安排中央预算内经常性建设资金80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50亿元;两项合计,中央政府建设投资总规模为1304亿元。按照优化结构、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集中力量办大事的要求,做到中央政府建设投资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用于支持基础教育和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用于西部大开发的投入均高于上年。同时加大对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的支持。(3)保持货币供应量合理增长,着力优化信贷结构。2007年,广义货币供应量(M2)预期增长16%。综合运用多种货币信贷工具,继续加强银行体系流动性管理,引导金融机构把握信贷投放节奏,合理控制中长期贷款规模。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劣质企业的贷款,加大对“三农”、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社会事业和欠发达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4)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加强对价格总水平和粮食、棉花、石油、煤炭、钢材、商品房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的监测分析。做好市场价格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