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7年) 一、 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6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实施科学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也表明财政收入机制渐趋完善,财政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协调性。需要说明的是,除经济形势好、效益提高这一关键因素外,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和超常规因素。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利润增加,所得税大幅增收;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受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扬等影响,相关行业税收超常规增长。剔除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7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2573亿元(未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31亿元、增加教育支出16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和削减财政赤字,以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1亿元;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支出372亿元,用于对农渔林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支的补助,以及能源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预算内经常性投资1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专项支出135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储备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增加“三奖一补”资金、对西藏农牧民补助、缉私经费补助、口岸专项转移支付35亿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613亿元,用于解决剩余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减少中央财政赤字200亿元;预留2007年调整工资及相关支出130亿元。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中央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安排500亿元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06年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一、 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 (一)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财政收入保持较快增长。2006年,国民经济保持了增长速度较快、效益较好、物价水平较低的态势。在此基础上,各级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实施科学管理,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减免税,努力做到应收尽收,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都保持了较快增长。财政收入形势好主要是经济形势好的反映,也表明财政收入机制渐趋完善,财政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协调性。需要说明的是,除经济形势好、效益提高这一关键因素外,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也存在一次性、政策性和超常规因素。主要包括: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股改后利润增加,所得税大幅增收;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集中入库;受固定资产投资和工业生产增长较快、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扬等影响,相关行业税收超常规增长。剔除这些因素,财政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情况是基本相适应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预算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及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中央财政超收收入2573亿元(未扣除解决出口退税历史陈欠),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231亿元、增加教育支出16亿元外,主要用于加强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解决历史欠账和削减财政赤字,以增强财政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具体是:增加社会保障支出241亿元;增加石油特别收益金专项支出372亿元,用于对农渔林等行业因油价上涨增支的补助,以及能源开发、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大项目支出;增加预算内经常性投资1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增加专项支出135亿元,用于公路建设、购置储备油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增加“三奖一补”资金、对西藏农牧民补助、缉私经费补助、口岸专项转移支付35亿元;增加出口退税指标613亿元,用于解决剩余出口退税历史陈欠;减少中央财政赤字200亿元;预留2007年调整工资及相关支出130亿元。为更加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保持中央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安排500亿元新建立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纳入预算管理,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2006年中央财政预计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情况,国务院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1999) (一)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