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7年) (五)

(五) 突出帮助解决基本民生问题,切实加强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大力支持解决民生问题,是促进社会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基本的要求。公共财政作为公共资源配置的主体,其最大、最基本的作用就是要体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一是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再就业投入力度。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27亿元,在去年较大幅度增加的基础上又比2006年增加246.99亿元,增长13.9%(详见预算草案第52页)。二是继续推动其他社保工作。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扩大做实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试点工作。继续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各项财税扶持政策,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社保基金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支持做好农民工及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大力支持抗灾救灾,积极帮助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三是继续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国务院确定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确保中央改革规范政策落实到位,切实防止出现新的拖欠。完善企业收入分配政策,调节国有企业管理者与职工的收入差距,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规范垄断企业收入分配制度。四是支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落实预算安排、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土地出让收益等各项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通过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着力支持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使困难群体居有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