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0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07年) (二)

(二) 强化各项支农惠农财税政策,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扎实贯彻“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坚持把支持解决“三农”问题作为预算安排和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2007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各项支出共达3917亿元,比2006年增加520亿元,增长15.3%。一是严格执行增加投入政策。新增政府投资主要用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用于直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投入比2006年有所增加。继续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提高车购税支出用于农村的比重。土地出让收入在确保足额支付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后,重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倾斜,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比重。二是加大支农补贴力度。中央财政安排良种补贴55.7亿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2亿元,分别比2006年增加14.2亿元、6亿元,并将科学改进补贴政策和方式。进一步完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办法,探索建立粮食综合补贴制度。落实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农民种粮收益。三是支持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央财政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支出30亿元,用于鼓励已经建立制度的地区完善制度,支持未建立制度的地区积极探索建立制度。各地区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确定低保对象范围、标准,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四是促进现代农业建设。把发展生产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央财政安排经费5亿元,用于农业技术推广。安排试点补助9亿元,支持测土配方施肥。安排补助资金3亿元,促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安排农业综合开发支出115亿元,并引导地方财政和社会资金投入,着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综合效益。安排补助资金10亿元,完善“民办公助”机制,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支持畜牧业健康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安排经费11亿元,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新型农民科技技能培训,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者素质。五是扩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试点,暂不具备条件的省份也要扩大市、县改革试点范围。认真清理化解乡村债务,扩大化解乡村债务试点范围,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优先化解举办农村义务教育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全面落实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政策。六是创新财政扶贫开发机制。安排扶贫支出144亿元,比2006年增加7亿元。总结完善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扶贫资金分配激励机制、贫困县进退机制,提高扶贫开发成效。七是支持农村文化事业发展。中央财政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3亿元,比2006年增加47.13亿元,增长37.4%。安排资金25亿元,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切实提高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水平,支持解决农民群众“听广播难、看电视难”的问题。以农村基层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八是促进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中央财政安排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社保值贴补利息资金19.56亿元,支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安排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亿元,选择部分农业保险基础较好的农业大省,支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同时,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力度,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建设,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