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 二、 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二) 关于2004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4年) (二) 二、 继续抓好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二) 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要着重解决收受“红包”、“药品回扣”、“开单提成”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收受回扣、“红包”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对医院的评估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和公示本区域内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价格、单病种费用以及医疗投诉的热点等内容。要实行医疗服务承诺制度,医疗机构的服务项目和标准,应向社会公开承诺。对疏于管理、发生严重不正之风问题的,要追究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领导的责任。与此同时,要深入广泛地开展医德医风教育,通过开展专家倡议、宣传先进典型等活动,充分发挥医学专家、学科带头人和先进典型在弘扬崇高医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要继续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等所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都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对列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标采购药品目录的药品,要全… 目录